吃个饭的工夫 自己就被直播了 商业直播边界引争议。餐厅展示菜品、商家推介团购、旅游账号介绍景点,实景直播正加速融入日常消费场景。一些商业化直播甚至将镜头对准了不知情的消费者。这引发了关于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是否意味着接受入镜、发现被拍如何制止和维权以及商业实景直播边界的讨论。

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餐馆观察到,营业人员通过专用直播设备进行线上营销,多桌顾客被纳入镜头,部分消费者的面部清晰可见。北京德和衡(郑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广勇认为,商家在进行商业直播时应做好事前告知,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提示,说明直播范围和拍摄区域,并通过划分非拍摄区域等方式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。即使设置了提示,也不能等同于取得肖像权使用的授权。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硕表示,消费者入场行为不能直接等同于肖像授权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商家直接拍摄消费者并将画面用于商业宣传可能构成侵权。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文杰指出,在上述场所进行商业直播还可能侵害消费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,如泄露私密对话、姓名、位置、行踪信息等。
一位游客在某古镇美食街被商业直播镜头拍到后提出异议,主播解释拍的是摊位并让他往旁边挪几步。这位游客质疑公共区域凭什么要他挪动。对于“偶然入镜”,判断重点在于入镜是否客观上不可避免且没有超出最小必要限度。“没有拍清正脸”也不是判断是否涉及肖像权的唯一标准,核心是可识别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