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30日,小米公司发言人发文称,近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某汽车品牌销售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。
对该销售公司有关人员编造、传播涉及小米虚假信息的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,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、消除影响。
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显示,该销售公司通过其企业账号在直播中发表“比'大米汽车'好多了,那是杂粮品牌”、“180天速成鸡可吃,但180天造的车不敢开”等言论,并将含有上述言论的直播内容剪辑成短视频在网络发布,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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